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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印象

人的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为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为说走就走的旅行。

都说父母在不远游,但自我妈离世以后,我爸他终日酗酒,我的家支离破碎。

经过几个晚上的沉思,地上有了近百个烟蒂后,我下定决心,辞别父亲,离开了生我养我的故乡。

现在回想,耳边仍依稀响起离去那日,嘹亮的汽笛,车轮与铁轨的摩擦,没有坐票,我就倚在车窗边,火车出发,望着向后移动的车站,无人送行。

不由又会想到刚读大学时,也是一个人推着行李箱离开,不愿父母送,一味地追求独立。

开学一周后,我妈先来的信,信中有一段说:

「你走的头两日,我和你爸都睡不着,到了晚上,我们两去江边散步,别人和你爸打招呼,他都在发呆。

我安慰他,以后可以少做一个人的饭喽。

可是只有两个人的饭,都不知道搭什么菜。

你看看,如果以后你一个人去城里打拼,就是一个人吃饭了,更难配菜。」

从小我励志要去大城市打拼是志向驱使,即使父母千劝万劝,都丝毫动摇不了我的决心。

等到我真的只身前往大城市闯荡却有了迫不得已的意味,彼时,若是父母中有一人还能开口挽留一声,我想我绝不会离开。

初到鹿城,我既憧憬也彷徨,我下定决心做一颗蒲公英,漂过来,便要在这里生根发芽。

前期的日子艰苦,我常把关汉卿的《不伏老》改编了跟自己唱,「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珰珰一粒铜豌豆……你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嘴、瘸了我腿、折了我手,天赐与我这几般儿硬骨候,尚兀自不肯休!则除是阎王亲自唤,神鬼自来勾。三魂归地府,七魄丧冥幽。天哪!那其间才不向功名路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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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碰上夏至生是在我到鹿城的第三年。

他,我哥们儿,好兄弟,小初高的同学,最佳损友。

我两,算是穿同一条裤子一起长大。

夏至生有着走到哪都会有一群女孩子上赶着追求的桃花运,这一点,着实让我费解。

后来呀,我和他一起租了间房,同居一块儿,难免容易日久生情。

我和他,便是谈了场长达六年的恋爱。

六年时光,我们之间不咸不淡,改变或多或少,比方,我一开始不爱吃茄子,因为夏至生很喜欢才开始接受这种蔬菜。

可惜,我们还是分手了,在我二十九岁这一年。

分手的原因,不是我们中任何一个人酿出了无法挽回的重大过错,只是他家里边不同意而已,准确说,是这个世俗不同意而已。

夏至生工作的地方位于鹿城的郊区,他忙起来,常常几天不回我们的住所。

因此,是我到郊区找的他,提了分手。

他跟我说,“昌文,谢谢你。”

我很镇定地回他,“不用谢,祝你和王小姐幸福美满。”

这一天的傍晚,鹿城下着瓢泼大雨,雨势很猛,足矣沟平壑满。

为了避开下班晚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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