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3)
那个时候,我就会打开日记本,看到他被射满全身的照片,吞吐着别人下体的照片,自我安慰后穴的照片,我喜欢在这些照片下写东西。
我从未交过朋友,我也不关心其他人的人际关系,我觉得他和我的相处模式也挺普通,看起来是朋友,那大抵就该是了。
当他被杀死的时候,我住在他的隔壁。
这不对劲!这不对劲!这不对劲!
从第一次失忆我开始庆幸我有写日记的习惯,他似乎有篡改记忆的能力,当我凭借日记背下他的喜好的时候,他在“复仇”。
但是,一个人的出现,让他收敛了起来,他上床的频率越来越少,回家的次数也变少了,他的笑容有时变得温和,尤其是对着那个人,我开始害怕,我细数着日子,一般情况下,他昨天就该死了,可他没有,也没有人被篡改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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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货。”“操死他!!!”……
割头的手法并不娴熟,脖颈的切面并不平整,似乎当时花了好一会儿时间才割下来,这么难看的切面,等他看到一定会闹脾气的。
我拿出笔往纸上画出一条横,两个“正”醒目地占了纸的一半。
杀死他的人保留了记忆,但周围的人都忘记了他,把他当作陌生人。
罪恶感会迫使那些人再次下手亦或是自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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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个一个活该被奸杀的贱货,粘稠的精液射满了他的身体,那些对他身体着迷的渣滓们结束了他的生命,他死的时候我看着他的眼睛渐渐有神,身体慢慢长了出来,当他长出指甲的时候,我就会把他忘掉。
我把毯子打开,他完美无瑕的脸静静躺在毯子上,我戴上手套,把它放到床上,然后关掉灯,锁好门离开。
我还有另一本日记本,那上面写满了他的喜好和日常。
我在他的家里安装了摄像头,活着的时候看着他被人侵犯,和别人接吻,贱狗一样翘着阴茎,撅着屁股给操。
我要把那个人杀掉,那个人破坏了我的幸福,那个人该死!!!
雪白的日记本变黄,纸页也有些皱了,那句话的旁边一直留着几个正字,我知道这一定是我记录自己失败的次数,因为这一次我仍然失败了。
好吧,我承认,我并未和他有多亲密,朋友什么是我的一面之词,大部分时间我都从那间狭小的房间里透过小孔窥视着他。
有时候我很迷惑他于我的定位,像父亲对儿子,又像伴侣,但我清晰地明白,我和他是朋友,也只能做朋友。
我很满足于现状,即使每一次记忆清除,他对于我都变得陌生,但我又享受于重新爱上他的感觉,那种感觉像是要把灵魂燃烧,把心脏捏爆。
最后一页是他穿着常服在阳光下看书的照片,我在下面写着“这次一定要亲手杀了他。”
当他勾搭其他人的时候,我住在一栋小别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