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什么叫做正常呢?(3/3)

对了吧,可能所谓灵魂属于彼此,根本就不是要我跟他出去约会的意思?”

动物之间可以靠费洛蒙互相交流,人类的嗅觉在这方面则已经大幅退化。有喜欢对方身上的气味这种说法,如今不过是一种情趣和亲昵的用途。但是像戴斯蒙德这类人,保留的动物本能应该远超过人类的社会性,就算他真的从自己身上察觉到同类的气息,这才主动黏上来也不足为怪。

另外的一种可能是,经常说谎的人,也最擅长识别谎言。哪怕以那个家伙肆无忌惮的生存方式,可能从来没有试图隐藏过自己内心的另一面,只不过是常人都没有往那个方向去思考的习惯罢了。

搞砸了工作的人永远把责任推给同僚,犯罪者的父母总觉得自己的孩子无辜,诸如此类的事情,原因基本都差不多。不敢随便跳出思维框架划定的边界,真是人类认知模型中致命的缺点。

也许也就是因为这种原因,自己现在才会弄得这么狼狈也说不定?

这样想着,缓慢地苦笑出声:“我可从来没有想过,人生中还会再见到这个家伙。明明前一个晚上还好好地躺在自己的床上,醒过来就到了这种地方开什么玩笑,特地把我关在这里,就为了要我跟他一起干这种事情;说我无法忠于自己的直觉和欲望,就好像很了解我似的就算我确实对伤害别人没什么内疚感,也不代表我就很享受把他们切得七零八落吧?”

第一次在地下室睁开眼,面对戴斯蒙德那张脸的时候,清司感到了始料未及的困惑。从大学院毕业,到被公司派来巴黎统筹分部工作的这第一个圣诞,期间大约已经过了十年的时间。对某一个人保持十年的热情,对他而言本就是不可想象的传说了。更何况自己是主角之一,简直是荒诞得不可思议。

那是长假开始的第一天,之前已经做好了出游的计划,除了圣诞和新年无人工作的那几天,清司一并申请了自己的年假。自己并没有可以互相拜访对方私人空间的朋友,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情是,在戴斯突然有了连他一起杀掉的冲动之前,都不会有第三个活人意识到这场绑架事件的存在。

要策划并完成这个计划,戴斯大概已经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鬼鬼祟祟地到处窥探了很久。也许他的资产家父亲并没有让他继承事业的打算,但那个家伙仍然有一笔数额不小的零花钱,足够他把窥探的工作分解给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点上完成。就算清司的警觉性再怎么高,也无法防范到这个几乎是陌生的环境中的每一个人。所以,倒也不算是完全由疏忽导致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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