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4 弗朗西斯W提亚斯(2/3)
弗朗西斯,全名弗朗西斯··提亚斯,是黑帮教父灰狼王亚瑟·提亚斯最小的儿子。作为继承地下世界的有力竞争者之一,当灰狼王遇刺身亡,血腥的战斗即刻向他席卷而来。
他含糊了自己出现在城北的原因,简要提了一下救助弗朗西斯的过程。
不说专业的妓子,就说兼职都是爱德拉底层人民的常态,为了活的好一点,夫妻双双出去站街都是每天在发生的真事。在夜里,贺瑞斯的整个城北都可以称得上是红灯区。
但耐不住敌方有已经觉醒的狼种循着气味来找人。
所谓,日久见人心呸,是患难见“真情”。
按理说故事到这里也该结束了,这会弗朗西斯的伤还不到致命的程度,只是精力消耗太多才会导致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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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弗朗西斯本身虽有一半狼种血脉,未觉醒前身体素质超出人类极限,却终究比不上真正的狼种。]
一连串关于“为什么?”“对不起,我被收买了。”或者“哈,早就看你不爽了。”的反转剧情下来,虎落平阳被犬欺,精疲力竭浑身是血的弗朗西斯独身一人昏死在城北红灯区的小巷里。
如果说黑帮的火拼之夜对我和菲尔德来说只是一场颇具观赏性的夜间剧目,对于弗朗西斯乃至比尔来说就是险象环生的求生之旅。完整的故事是弗朗西斯醒来后补充说明,我才知道的。
这种“兼职”在社会底层屡见不鲜,但在诺森特学院这种群英汇聚的地方,妓子的身份只会受到排挤与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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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来自朋友的背叛,被蒙骗服下效果不明的炼金药剂,导致浑身无力。继而在战斗时发挥不出百分之一的战力,只能在父亲心腹的帮助下仓惶逃离。
临危爆发,肾上腺素激增,带着个人还跑得飞快,后面的狼人却追的更快,一追一跑就到了城东。
因此我没有戳破他,而是询问起流血事件的经过。
不但要灰头土脸地躲避追兵,还要时刻注意身边人不会对他两肋插刀。
间流露出的自卑感]
到了城东终
比尔作为一个有姓氏非底层家庭出身的孩子,自然不愿意让这个秘密被同学所知。?
眼见着大批人马上门,手无缚鸡之力的比尔即将绝望之时,弗朗西斯及时醒来——带着比尔跳窗逃了。
这惨绝人寰的一幕被刚巧接完客的比尔在工作的公寓窗户里看个正着,出于对为数不多朋友的情谊,做不到见死不救的比尔匆忙披了件斗篷就把弗朗西斯背上了楼。
爱德拉的妓子可是妥妥的中高收入人群,妓院里卖一晚上的收入抵得上工人3天的工资,站街拉客的个体户一晚上就要睡他的工人劳作一星期。至于那种游走在沙龙与舞会中的交际花,吃穿用度甚至会让某些贵妇人艳羡不已。
平日里不把自己的身份当回事,嘴又欠,从未好好经营过自己的势力,竖敌颇多的暴躁少年,现在终于迎来了报应。
看来他的家境比我想象的还要糟糕,就瞅那快要钻到书页里去的劲头,说不定就是为了能上得起诺森特这样的好学校才甘愿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