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岁(1/3)

已经是冬天了。

今年的冬天比往年来得更早,所以我此时走在路上,也比往常更冷。

冷得发抖。

白天还没到需要穿棉衣的地步,所以我身上穿的还是一身薄薄的毛衫。

现在是夜里一点二十。

我几乎是被父母从家里赶了出来。

没有争吵,没有对骂,有的只是漫不经心的几句抱怨。

随着我年龄的增长,他们对我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

大概因为他们是优秀的社会人士。

我父亲是一位还算位高权重的官员,母亲是当地有名的豪商。我的成长中充斥着父母的传奇,自己在学校也一直是个学习很好的学生。

对我的不耐烦大概是从毕业后开始。

让人无语的邻居,还有些惯常不来往的七大姑八大姨想要给我介绍男朋友。拒绝一次两次还好,可十次八次以后,流言便四散开来。

我从听话的好孩子、争气的好学生、漂亮的小姑娘,一点点变成了不谈恋爱,对男人没兴趣,很可能是有怪癖的变态。

父母在我年幼时总是很开明。

我和老师争吵甚至对老师动手时,父母站在我这边。

我在十三岁因为好奇而早恋时,父母站在我这边。

但当所有人议论纷纷,认为不婚主义者的我是个变态时,他们的目光终于变得奇怪起来。

他们可以容忍我不结婚。

他们不能容忍我因为不结婚而被人指指点点,让他们蒙羞。

去哪儿呢?

过去的人生我一直在外地上学,毕业后因为父亲的照拂回到了本地,找到了一份优渥的工作。

这份工作带给我很高的工资,很多的空闲,也带走了我与过去所有人生的交集。

回想起过去的岁月,我因为从小生活得无忧无虑而脾气火爆,总是被人说“叛逆”、“有主见”,但实际想来,却从来没有做过什么疯狂的事。

万幸我此番夺门而出,带上了手机。

裤兜里有几十块零钱,身份证在手机壳里,胸前口袋里还插了一支我常用的钢笔。

我从网上转了几万当做周转,微信里有钱的认知让我放心下来。

幸好生活没有电视剧那么狗血,我的银行卡也是我本人的姓名,不会被发现我离家出走的父母给冻结。

我订了去市的机票。

我在市隔壁的市读的大学和研究生,在市认识了我这短短二十五年来最重要的人。

他常年戴着一副金框的眼镜,老实说有点老气,但也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在我看来有种让我欲罢不能的色气。他的脖子很长,手指很细,消瘦的身体脱下衣服时很漂亮——这种漂亮足以让我忽略他不算太好看的脸。

但好歹是在平均线以上的一张脸。

说句自夸的话,我多少也能算个美人,在学校上学时因为父母担心我住校和同学合不来,还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买了房,所以常常自我感觉良好,对幻想中的另一半也总是抱着一种近乎少女漫画中男主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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