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1/2)
(一)
即使到了毕业以后,我仍羞于承认Δ中还有一套校服。因为它实在太丑。绿色,但不是让人心旷神怡的绿,而是荧光色十分刺眼的绿。我们还给它取了一个绰号,“菜青虫”。穿上这套校服的我们丑陋而臃肿,明明青春正好,可也只能像条青毛虫似得蜷缩着。
所以当我听到那个消息后,愣了整整十秒。还没等我回过神来,教师的喧嚣早已把我淹没。男孩们女孩们都在大声抱怨着,“不要,”他们说,“不要。”我当然不愿意像通知里说的那样整个星期都穿着校服,但我对他们的抱怨不以为然。毕竟多年的经验告诉我,Δ中的尿性一贯是雷声大雨点小。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Δ中领导层的,可就像鲁迅说的那样,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我们竟会被压迫到这地步。当我们懒懒散散穿着便服下楼做操时,教导主任终于爆发了。“校服就是学校的象征,穿校服就是爱校的表现,”唾沫横飞,“你不愿意穿校服,你不爱学校,你可以不来!反正多你不多少你不少。”
沉默。还没来Δ中的时候,我向往Δ中人的自由勇敢,向往Δ中前辈们的书生意气,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新一代Δ中人几乎是毫无自由勇敢可言的。
(二)
然后,反抗就开始了。虽然在大人们及大多数同学们看来这样的反抗是不知所谓的,但他们仍将自己看成从蒙特马利高地挥着公社红旗向巴士底狱前进的市民或那一年在国家最着名广场静坐的学生。当然,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样。在这些反抗者中,有一人尤为引人注目,他就是α君。
α君的父亲是Δ中的一位领导,母亲是律师。按理说在Ω城这样的小城市里,这种家庭成长出的孩子大概就是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可α君偏偏变异了,当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是和这完全不一样的类型。他不甘平淡,乐于接受新的事物或是新的思想,还对诗、音乐和画作有所涉猎,梦想是去自由的城市当自由的设计师。他在Δ中的成绩不甚拔尖,但因为能说会道又擅长抖机灵,也算是人们的焦点。
我与α君成为好友,源于一次考试,彼时他恰坐在我前面。一来二去,就熟识起来。我并非爱交朋友的人,但遇见α君,总算意识到了何谓酒逢知己千杯少。在平淡的Ω城里,一个古怪的人遇见另一个古怪的人,就像两个好不容易活化的粒子终于进行有效碰撞一样,我很满足。
至少没有看到结局的我是很满足的。尽管我更加现实一些,他更加理想一些,两人经常因对事意见相左就大吵一架。气得我直骂“中产阶级的法左洗洗睡吧你怎么不上天滚回你的理想国去”,他就回“就是看不惯你这种右倾保守主义的人开口闭口生活的还真以为自己是哲学家呢”。他看完霍布斯的《利维坦》后自称是贝希摩斯,我也不甘示弱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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