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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兰开斯特立即认出了他。

那顶着一头火红头发的少年从雪地里狼狈地爬起来,被俊美的银发骑士嘲笑得无地自容。

在此之前,兰开斯特原以为自己已经不会再为任何人任何事牵挂。他活得狂放不羁,就像冰原上的风。

然而看到加西亚的脸时,兰开斯特在头盔的面罩后面愣了一下——

哎呀,是美少年哎……

咦,不对,为什么有点眼熟?

啊啊,原来是加西亚。

嗯,果然安茹伯爵家的都是美人胚子,这小家伙还穿开裆裤的时候就有让人食指大动的欲望了,如今看起来更加美味。

越看越美味。

——兰开斯特如是想着,好想调戏他一下啊……

结果这一调戏,下文就开始没完没了起来。

从何时起,这个调戏美少年的心思变了味,兰开斯特自己也不知道。

其实也许不是心思变了,而是从一开始,从他觉得那个躺在摇篮里的粉团子“好可爱”的时候起,他就注定要被这头披着羊皮的狼给折磨一辈子。

正当一个骑士生命中最强盛的时光,他可以令世界上任何一个人伏诛在他的剑下。

然而就像是妙龄女郎的美好青春,全败给了加西亚这种渣滓,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

但这又是一件无法避免的事。

每一个骑士风华正茂的时候,总会无可避免的,为某个惊才绝艳的美少年而呕尽心血。

骑士之所以为骑士,不就是要吐着血倒在美人的怀抱里,然后在诀别的一吻之后,欣然阖上双目吗?

啊,忘了补充一点。

所有那些令骑士为之蹈死的美人们,没有一个,是属于骑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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