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半年后。他向我坦言他其实比我小,一年后我们同居了。
“程程,我爱你。”
我信了。
我也说:“汀昱,我爱你。”
同居一年后他在网上认识了别人,他毕竟才十七岁,喜欢另一个人,情有可原。我让他选择,他选我。
“你是不是又偷偷和他联系了?”
“我想和他见一面。”
“你开我玩笑呢?见他做什么,睡一觉吗?”
“我不忍心伤害他。”
“那你就忍心伤害我?”
“我在找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拜托你不要折磨我了,要么和他断,好好和我在一起,要么和我分手,你和他一块过。”
我们断断续续吵了两年,那个人后来杳无音讯,没见成面,却给我们的感情划了道无法愈合的疤痕。
“汀昱,我们分手吧。我忘不了那件事,我也不爱你了,真的不爱了。”
他打了我一个耳光,又一拳重重打在墙上。满手的鲜血,被送进了医院。
等我们都冷静些了,他问我:“你真的不爱我了吗?”
“我那是气话,在一起这么久了,怎么可能说不爱就不爱。”
他的手还疼着呢,除了这么说,我还能怎么说?
等他的手好了,我又提了一次。
“汀昱,我想一个人搬出去住,我们暂时不要见面。”
“你还是想和我分手?”
“我对你已经没有当初的感觉。”
“你不要冲动,你是爱我的。”
“我怎么冲动了?我已经想了太久,太久。”
“除了你我谁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