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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埋在被子里“嘿嘿嘿”直笑。
我这个没有文艺细胞的文科生认为应该是感觉对了才能心动吧。
后来,我用腿缠着郑渊的腿问道:“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在看你微博了?”
我目瞪口呆。身边处处有大神这句话的含义明白了个彻底。
他终于转过身来,压倒:“如你所愿。”
爱情比情书来的早,那先感觉对还是先心先动?
“你总不能让我把猫扔了吧。柯明特地给我们送过来的,不能辜负了他的一番心意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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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转头看他,“这样算不算公开了?”
有句老话说的好“白头偕老”,这句话适用于所有的恋人之间。我所认为爱情的真正意义所在大抵是一生相守吧。
三十几的人了怎么还那么会撩!
; 他面无表情地按九宫格,紧接着我微博页面传来了更新的声音:
柯明是送郑渊猫的那个同事,他家的猫生了三只小猫崽养不过来便送了郑渊一只。
他举着猫:“阿西,叫爸爸。”
前些日子郑渊从同事那里弄了一只小奶猫回来养。我不让,他非来劲儿。
过了一会儿,我奸笑的戳戳郑渊:“大大,求情书。”
阿西:“瞄~”
“嗯哼。”
他拉过我的手,放在他的心口:“在这里。”
“某人怀疑我是个没情调的理工男,现在情书没了。。”
他不理我,我又戳了戳“大大,求艹粉?”
没过多久,我突然涨了好多粉。
“所以,我的情书在哪里?”我问。
郑渊是喜欢猫的,因为我所以一直没有养成。这倒好,白送的猫让他开心了好几天,把小奶猫当儿子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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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耳根瞬间变红。
从八岁那年被猫挠了之后我一直对猫有抵触感,郑渊明是知道还故犯。
他舒展开眉头,“白痴。”
干完大事后,我坐在电脑前转发了他那条微博道:“谢谢你,我过的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