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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像哥在父亲心中的份量。



太子爷对他感觉也淡淡的,这天他弟弟来看他。











他就不一样了。



太子爷:“你为什么不穿粉毛衣了?”







李暮说知道了,第二日便换上了粉毛衣,他日日过来看太子爷,比太子爷家里人来得还勤快。



太子爷捉住了李暮的手,将人拽得靠自己近了点。



李暮摸着他手臂上的纹身,神色复杂,半天才抬眼道:“狐狸纹身代表着我,钟权,这是你爱我的证明。”



太子爷:“嗯,你不是喜欢我吗,这都不知道?”





正胡思乱想着,突然就看见自己的

李暮的笑容有些僵硬:“怎么,你很喜欢我穿粉毛衣?”







李暮神色刚惊喜几分,就听太子爷说:“我虽然想不起来对你的感情,但我很喜欢你的信息素。”



疤,是为了护着李暮。







恰好李暮从病房里出去,弟弟便坐到他床边,跟他有的没的聊了会天。



李暮又靠得近了些,石榴香充斥着太子爷的鼻腔,让他神色柔软了些。



太子爷看着手里的书,漫不经心道:“应该是喜欢的吧,不然我为什么让他标记我?”











别看父亲对哥失望,实际哥再怎么闹。父亲也不可能改变哥的继承人身份。







他要是帮了那个omega,被父亲发现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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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omega太倔了,一直缠着他,想要知道太子爷在哪。



弟弟心想也是,但是李暮也不是什么好人啊,比起李暮,他更喜欢给哥生了一个孩子的omega。



弟弟突然纠结了半天,问他:“哥,你还喜欢李暮吗?”



太子爷不言,虽然他对李暮的话已经信了一部分,但现在的他,是真的不喜欢李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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