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我的上司,那个五十多岁的霸占资源,夺人功劳的老头那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平日里和其他人虚以委蛇的嘴脸就火冒三丈。
不用说,这次的头等功又是他的!明明是我深入虎穴,历尽千辛万苦才获得的胜利,转眼果实就让他人攫取,你说我气不气!!!
我踢飞一个易拉罐,抬眼就看到一个身形高挑清瘦的流浪汉恭恭敬敬的将一本书放回到书架上。你别问我为什么知道他是流浪汉,这点眼力我自信还是有的,
我眉毛一挑,据我所知流浪汉百分之九十九都会拿这种纸质物品当床单,这个流浪汉还会看书?
我走近几步,正好对上他抬起的脸,公园里的灯光下,普通的脸,但一双眼看似懵懂实则不时有精光闪过。嗯?大智若愚型的?
那流浪汉和我对视了一眼就走开了。
我突然想起前几天在警局听闻的一个笑料,民事局那边近几年每年冬天都会有流浪汉故意找茬进监狱,最近才放出去的那个流浪汉可是超级老油条,据说这股风气还是他带起来的。
我嗤笑一声,真以为自己是在欧。亨利的小说里吗?真是够傻的。警局进一次,人生就一个污点,还谈什么前途未来?
那个流浪汉走远了,我走几步路上前,拿起了那本书,《好人和坏人》,名字可真够直白的。
我阅读速度很快,一会儿就读完了。读完之后,我想仰天长笑,连这书都写的那么清晰明了,好人没好报,坏人牟利多,我还做什么好人啊,何必去坚持一些虚无飘渺的事情呢?
做坏人可容易多了……
那么,做坏人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这本书据为己有吧。
书
想必你们已经知道了吧,我从那双臭烘烘的手中解脱出来,来到了一双白皙漂亮的手中,并且我即将结束我的漂流书涯,被单方面的收为一个人的私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