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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明率先来找他。

过了没几天,就在下班的时候,他一步出医院便看到庄明坐在正门附近的长椅上,一脸凝重。

百少庆掏出放在口袋里好几天的人蔘糖,给递了过去,问:「什麽事不开心了?给,这个人蔘糖满好吃的,人蔘也对你身体有益,」

虽然在传短讯时得知庄明比自己大四年,百少庆却总是忍不住当他小孩那样。

兴许是因为他长得年轻,又带著病吧。

庄明的头低了又低,几乎都要贴地了,才终於鼓起勇气问百少庆:「我……今晚能不能借住你的家?」

「吓?什麽?」

「我……我……不想回家……所以……」

「那可不行、你家人一定会担心的。」

「……那、那便算吧。」

庄明倔强的别过脸,正要转身离开,百少庆及时地拉住了他。

看庄明的模样,就算自己不收留他,庄明也不会回家的,与其任他到处游盪,倒不如让他有个安身之所,至少他知道自己肯定不会害他。

「呃、那个……」百少庆叫住了他,「我家很小,还有个哥哥,你不嫌弃的话……」

於是庄明便在百少庆那破小的家住下来了,哥哥百少霖倒没说什麽,他最疼这弟弟了,这也不是什麽荒诞行为,不过是借住几天而已。唯一让百少霖有点心痛的只是百少庆很绅士把自己的房间让给庄明,自己去睡沙发。

好在庄明知道分寸,会帮忙做家务,算是有来有往,不是来白吃白住。

不过百少霖没想到,庄明这麽一住便是半个月,庄明也像是早有准备的,连换洗衣物、药都拿来了,百少霖问弟弟这是怎麽回事,百少庆也一副不知就里的样子,却又完全没有问庄明何时走的打算。

其实说到底,这只是他的自私,他怕他一问,庄明就会走。

他有预感,庄明的家人一定不会喜欢他们在一起。

庄明不太肯说自己的背景,但从他的谈吐,他可以隐约知道庄明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至少也是小有背景的,不然应该承担不起那间医院心脏科的费用。

想当然,这样的人家也不会愿意自己的宝贝儿子和一个只住在唐楼,还要见习中医师的人在一起。

然而他还是压抑不到,想要和这个人一起的欲望。

最好能立刻结婚,这样一来便没有人能分开他们,哪怕庄明的父母反对,也来不及了。

为什麽那麽喜欢他,爱情——他毫无头绪,就好像在他初见他的时候就注定了,再遇的时候,便已决定了结局。

☆、番外一切安好03.浑水

每次凝视庄明那恬静如星的双眸,他就彷佛能见到在十年後,他俩在阳光之下手牵著手,在回家的路上聊当天发生过的事,如果可以,他还想和他有一个属於自己的孩子,领养也可以,然後每隔几天便为了孩子的问题又笑又闹,又然後,孩子长大了,他们便……

想到这里,百少庆立刻狠狠地呼了自己几个巴掌。

也不过是半个月,他竟妄想到这个地步,又不是十四五岁的青少年——而且,庄明也该喜欢成熟一点的人吧。

百少庆下班回家时见到庄明在摺衣,这人一开始还不懂怎摺呢,才向哥哥偷师一个星期,就做得有模有样了。

那安稳的样子,好看极了。

也不理庄明正忙著,百少庆血气一冲,突然压住了他,在他脸颊处偷香,装作不知哪来的小流氓道:「真的不怕我会侵犯你?怎麽就这麽放心?」

为何庄明能如意放心地住在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家里,轻松地帮他做家务?

庄明轻笑:「不怕,不怕,完全不怕。」

对一个这种情况下也只敢吻脸颊的人,有什麽好怕的。

庄明的观察很准确,百少庆顶多也只敢牵他的手。

百少庆扶起庄明,说:「你好久没出门了,不如出去逛逛吧。」多接触阳光对病人有益,而且他也想和庄明在家以外的地方约会。

庄明摇头,「不了,我在这里很自在。」

「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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